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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专
经济管理 | 三年
会计 | 三年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物流管理 | 三年
专升本
交通运输 | 三年
工商管理 | 三年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三年
高升本
会计学 | 四年
工商管理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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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学站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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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10-82844747
010-81618088
010-81618086
传 真:010-82841444
联系人:管老师
地 址:
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6号深蓝华亭D座30F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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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专业有关加考专科段课程的说明 |
根据我院主考的海南省自学考试专升本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和有关精神,现就各专升本专业加考专科段课程作以下说明。 一、加考课程的确认 1、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无须加考专科段课程 2、非本专业专科段毕业生须加考专科段的四门课程(各专业加考课程如附表4)。 3、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如专科段已学过上述课程,则可申请免考。(考生自己确认,责任自负。) 4、参加过非国民教育系列高校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校学习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包括进修,专业证书等),其原所学过的合格课程与加考课程名称相同的均可申请免考。 二、免考手续的办理 1、填写免考课程申报表。 2、提交学籍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员申报及上交免考材料的时间为第二学期。(各教学点统一收缴,具体时间见办理免考手续的规定。) 三、申报加考课程教材 各点根据学员第二学期申报免考课程情况,申报各加考课程教材数量。 四、申报加考课程考试 根据教学计划各点申报每个学员需加考的科目。
附表 4: 专升本(非专升本)各专业加考专科段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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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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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工程 |
0054 |
管理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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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4 |
运输管理法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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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5 |
道路运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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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7 |
公路路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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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土建工程 |
2391 |
工程力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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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7 |
工程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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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0 |
道路建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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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 |
路基路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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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与港航 |
2391 |
工程力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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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7 |
工程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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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3 |
港航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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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5 |
水工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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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理工程 |
6137 |
电力企业管理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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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8 |
电力市场法规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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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9 |
电力市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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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财务管理 |
5295 |
施工企业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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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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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2 |
工程造价原理确定与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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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营销 |
0178 |
市场调查与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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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9 |
谈判与推销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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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9 |
电力市场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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